首頁 - 新聞動態
新聞動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吸引更多優秀外國留學生到我院學習,激發留學生學習熱情,樹立良好的學習風氣,對學習和表現優良的學生予以獎勵,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院外國留學生獎學金評定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第三條 凡在我院注冊就讀漢語言學習的外國留學生及本科專業學習的外國留學生均有資格參評本辦法規定的獎學金。
第二章 獎學金設置及評選比例
第四條 獎學金設三個等級: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和三等獎學金。
第五條 一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1500元/人,按照5%的比例評選;二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1000元/人,按照15%的比例評選;三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00元/人,按照20%的比例評選。
第三章 綜合測評辦法
第六條 獎學金按德、智、體綜合測評進行評選。按綜合測評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設立一、二、三等獎學金。
第七條 綜合測評是對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等各方面客觀、全面、準確的考核和評定。測評成績是衡量學生綜合發展水平的數據,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主要參考。綜合測評每學期進行一次。測評要本著真實、全面、準確、實事求是和自我評價與組織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第八條 綜合測評總成績為100分,其中德育成績占總成績的30%,智育成績占60%,體育成績占10%。
(一)德育成績(滿分為30分)
1.德育成績民主測評包括遵守校規校紀、思想品德良好、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擔任學生干部等。
2.德育民主測評辦法。德育民主測評由班級綜合測評小組按民主測評基本內容要求結合學生日常表現進行打分,最后成績取測評小組成員的平均分。
各項內容分值為:
(1)遵守校規校紀(滿分15分):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按時上下課(滿分8分);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無違紀行為(滿分5分);無其它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滿分2分)。
(2)思想品德良好,熱愛學校、熱愛班級,學習態度端正,積極進取,個人品德良好,無不良行為,能夠團結幫助同學(滿分10分)。
(3)積極參加集體活動,能融入集體(滿分3分)。
(4)擔任學生干部,能盡職盡責者(滿分2分)。
具體評分標準為:
(1)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公益活動、大型文體活動、講座等)的,每次扣0.5分。
(2)違反公寓管理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扣1—2分。
(3)上課遲到、早退者每次扣0.2分,曠課者每學時扣0.5分。
(4)因違紀受處分者,視處分輕重扣2—5分。
(5)擔任學生干部滿一學期且在任職期間能夠盡職盡責者加2分。
(6)其他各項根據學生實際表現予以評定。
(二)智育成績(滿分60分)
1.智育成績=學生本學期內各門課的總成績(包括HSK成績)÷科目數。
2.每門課程的成績以外語系公布的成績為準。
3.凡考試作弊者除按規定接受處分外,該科成績以零分計,在計算平均成績時課程門數不能減少。
(三)體育成績(滿分10分)
1.體育成績以學生體育課成績和參加體育比賽情況為準進行測評。
2.體育課成績以體育教師提供的成績為依據。
第九條 測評組織及辦法
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由外語系組織實施,系主任、留學生部全面負責留學生的測評工作,班主任主持本班測評工作,各班成立綜合測評小組(由班主任擔任組長,成員由班級干部及學生代表組成)具體實施。
第十條 測評程序
(一)班主任對學生主要活動情況要做記錄,各班干部應認真記錄全班同學在校的各方面表現,如各種活動的考勤、獎懲、遵守紀律等情況,并在測評時要實事求是地填寫、核查各種測評表冊。
(二)測評時以原始材料為依據,嚴格按標準進行。測評時實行回避制,測評小組成員中,如遇到測評本人時應回避。
(三)測評時每位同學向測評小組遞交一份書面總結,其內容包括本人一學期內德、智、體各方面的表現,優缺點、獎懲情況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第四章 獎學金評審程序
第十一條 符合獎學金評選條件的學生到外語系留學生部領取《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留學生獎學金評審表》(附件1)并如實填寫提交。
第十二條 組織評選
成立留學生獎學金評定委員會,負責獎學金的管理和審核工作。委員會由學院分管外事工作的院領導及外事辦、外語系和學生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依據綜合測評結果,確定獲獎學生名單。
第十三條 評定時間
留學生獎學金評定時間為每學期末,獲獎學生名單將在外語系內予以公示。
第十四條 頒獎
學院為獲得獎學金的留學生召開表彰大會,頒發榮譽證書及獎學金。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評審資格:
(一)曠課時數達到總課時數的20%及以上者。
(二)受到校紀處分者。
(三)受到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者。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歸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留學生獎學金評定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1.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留學生獎學金評審表
2.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綜合測評德育成績評分表
3.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外國留學生綜合測評成績表
附件1
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
留學生獎學金評審表
姓名 Name | 國籍 Nationality |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 貼照片處 Photo | ||||
所在院系 Department | 專業 Major | ||||||
聯系電話 Tel | 護照號 Passport No. | ||||||
申請獎學金 等級 Application for Scholarship | |||||||
個人陳述 Personal Statement | |||||||
申請人簽名: 申請日期: Date: Signature: | |||||||
本學期所修課程成績 Semester Academic Performance | |||||||
(本欄目內容由院系提供/The contents of this column should be supplied by the department | |||||||
班主任推薦意見 Recommendation of the Head Teacher | |||||||
簽名: 日期: Signature: Date: | |||||||
系(分院)推薦意見 Recommendation of the Department | |||||||
系(分院)主任簽名: 日期: Signature: Date: 系章: | |||||||
留學生獎學金評定委員會意見 Opinions of the Overseas Student Scholarship Evaluation Committee | |||||||
年 月 日經學院留學生獎學金評定委員會評審,結果為: 同學獲得( )獎學金。 __________after the overall evaluation by the Scholarship Committee of Overseas Students, won __________scholarship, on / , . 負責人簽名: 日期: Signature: Date: 學院蓋章: College Seal: |
附件2
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
外國留學生綜合測評德育成績評分表
20 ——20 學年度 系 級 班
序號 | 姓名 | 德育測評成績 | ||||||
校規校紀(15分) | 思想品德 (10分) | 集體活動 (3分) | 學生干部 (2分) | 得分 | ||||
考勤管理(8分) | 公寓管理(5分) | 其他 (2分)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